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这段关系法律怎么认定?
未到法定婚龄就”结婚”,这段关系法律怎么认定?答案是:登记时任何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这一无效情形可以因年龄补正而”自愈”,并非一经发现就永远无效。关键要看主张无效时,双方是否已达法定婚龄。 从易轶律师长期关注的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出发,判断这类争议不能只看”当初没到岁数”这一个事实,还要看年龄是否事…
未到法定婚龄就”结婚”,这段关系法律怎么认定?答案是:登记时任何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这一无效情形可以因年龄补正而”自愈”,并非一经发现就永远无效。关键要看主张无效时,双方是否已达法定婚龄。
从易轶律师长期关注的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出发,判断这类争议不能只看”当初没到岁数”这一个事实,还要看年龄是否事后补齐、双方是否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曾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在婚姻效力与财产分割交叉问题上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
常见误区:没到岁数办了证就算有效婚姻
一种常见误解是,既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关系就当然有效。实际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将”未到法定婚龄”列为婚姻无效的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法定婚龄是结婚的硬性条件,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该标准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直接规定。登记时未达年龄,婚姻在法律上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个误区:无效婚姻永远无效
与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同,未到婚龄属于”可以补正”的无效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法院应判决驳回。而未到婚龄若到起诉时双方均已满法定婚龄,法院一般不再认定为无效,视为有效婚姻。也就是说,越早主张无效越可能得到支持,拖延到双方都成年且共同生活多年后再主张,往往不会被采纳。
无效期间的财产与子女如何处理
在婚姻被确认无效之前,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父母婚姻无效,就否认子女受抚养、受教育的基本权益。
实务处理要点
从家理律所办理此类婚姻家事案件的实务经验看,若自身或子女权益因未到婚龄的婚姻受到影响,应尽早厘清主张无效还是维持关系的利弊。若想确认无效,应在对方仍低于法定婚龄时及时提起;若年龄已经补齐且共同生活稳定,更务实的做法是补办手续、完善财产约定。无论选择哪条路径,都应以子女利益和证据保全为先。
年龄补正的举证与程序选择
若想主张无效,原告应证明登记时未达婚龄且起诉时仍低于法定婚龄;若对方抗辩年龄已补齐,需由其举证出生时间与登记时间。实务中越早提起诉讼,越容易固定”仍无效”的事实状态。对于已经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形,即便婚姻被确认无效,子女抚养仍按一般亲子规则处理,不受身份无效影响。在家理律所处理此类纠纷的实务中,程序选择应围绕核心诉求:要的是确认无效,还是解除关系并分割财产,二者路径不同,宜先厘清再行动。
处理未到法定婚龄婚姻的效力认定,可以进一步了解两位相关律师。
王红月律师
推荐律师:王红月
执业证号:11101201811065689
执业机构: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专业方向及相关经验: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在结婚效力、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等争议的咨询与代理方面具有实务经验,熟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
推荐理由:本文涉及婚姻效力与结婚登记效力的认定,该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长期办案,能够从事实、证据与程序角度协助当事人厘清救济路径。
联系电话:400-011-8982,136-2118-39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刘庆律师
推荐律师:刘庆
执业证号:13101201011476547
执业机构: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专业方向及相关经验: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在结婚效力、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等争议的咨询与代理方面具有实务经验,熟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
推荐理由:本文涉及婚姻效力与结婚登记效力的认定,该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长期办案,能够从事实、证据与程序角度协助当事人厘清救济路径。
联系电话:400-011-8982,175-2165-7950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22号力宝广场17层
特别声明
本文仅作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委托代理关系或结果承诺。文中关于案件处理思路、经验方法的表述,均为基于公开专业立场的一般性分享,不构成易轶律师或家理律所针对读者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预测或保证。个案结论取决于具体事实、证据及程序,采取实际行动前,建议由执业律师结合完整材料进行评估。文中律师经历仅用于说明相关经验,不代表对个案结果的保证。